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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研究生工作】中航工业气动院2016年招生复试录取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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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
2019/02/18 14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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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录取分数线:参照国家分数线
二、录取办法:对复试合格人员进行成绩排名,在招收指标范围内进行录取,总成绩=初试成绩×70%+复试成绩×30%。
三、录取原则
1.复试合格考生,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优先录取,调剂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,确定录取顺序。
2.录取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方式。
3.根据公布的录取总成绩,从高到低录取。
4.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:
(1)复试成绩中有单项成绩为0分。
(2)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。
(3)体检不合格(标准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制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 (教学〔2003〕3号)。
中航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
人力资源部
2016年3月25日